2014年,宿州市出台住房契税补贴政策,规定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1月2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以及居民在此期间交易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市财政将给予补贴。
目前,市区3028户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契税补贴已于10月8日陆续返还,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注意查收。
注意: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契税补贴政策进行诈骗,请市民加以防范。
(1)房管局工作人员不会主动电话联系市民进行契税补贴,更不会在电话内要求市民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号等信息。
(2)契税补贴政策仅针对2014年10月17日—2014年11月20日期间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商品住房(商铺、车库等均不包含在内)。其他时间段备案的商品房均不享受契税补贴。
(3)契税补贴返还需市民携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契税完税证、本人身份证、本人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银行卡在6月30日前至房管局408室进行补贴申领登记(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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