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省内开发区项目落地和省内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
安徽省指出,支持省内开发区项目落地。对省内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其所在市应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内优先安排保障。各市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完的情况下,对省内开发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省级预留指标,并予以优先保障。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将鼓励类外资项目优先纳入年度供应计划,保障用地需求。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价标准的70%执行。
安徽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利用外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增强利用外资工作合力。省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家促进外资增长政策动向,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保障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省及时、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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